石家庄资质代办-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办理流程

日期:2016-06-21 / 人气: / 来源:未知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时,无论哪一资质等级,主管部门都必须依法审查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年限,即使申请最低的四级资质等级的,法律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此年限规定是无法申请资质等级认定的,因为法律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为解决这一矛盾,法律上新设了一种制度,即《暂定资质证书》制度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审批
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局窗口 电话  
办理时间 6月-9月: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4:30-17:30  
其他月份: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3:30-17:30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法规(规章)及条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七条;
2、《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第九条。
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
  条件具体内容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4、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6、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9、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条
  材料具体内容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出资的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6、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股东或者注册资本变更的,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原件;
7、人员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简历(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身份证明;(2)专职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
8、经营场所的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
9、经营业绩的证明。按项目组卷,业绩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经营业绩材料中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附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两书”样本;
11、企业注册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经营情况的证明。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
作人员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1
    审核 监管处工作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申请事项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把关 作出审核意见 5
    审批 监管处负责人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2
    办结 窗口工
作人员
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发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送达 1
 
        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  
   特殊
环节
有〇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10
收费情况
有〇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证书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〇
前置审批事项 工商营业执照
  前置审批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〇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监督电话
 

作者:河北资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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